市諮委倡立法規管外賣網購店
【本報消息】近年外賣店及網購店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兼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陳溥森認為,外賣店無疑給人們日常生活帶來方便,也減低因堂食而帶來人群聚集的防疫風險。但據現時行政法規規定外賣店和網購店屬自願登記的經營場所,而非強制性登記的經營實體,故當局並沒有把相關的加工處理食品場所納入必須監管範圍,往往因缺乏監察導致在食品安全、環境衛生、油煙排放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和隱患。
監察食安環境衛生
陳溥森表示,實施強制登記,必須強調呈交資料包括法人代表、經營地址、聯絡電話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食品品質、環境衛生、消防設施和油煙排放等,也應有基本准入門檻,不能放任不管,杜絕“一廚房多點共用”情況。對於一律強求外賣店不可在住宅經營樓上鋪的規定,陳溥森建議當局聽取坊間和業界的意見,事關現時地鋪的租金昂貴,外賣店本少利微不容易承受,用住宅在樓上經營成本相對較輕。外賣店與私房菜兩者雖不能相提並論,但外賣店經營樓上鋪一事可經各方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