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執着
執着是甚麼?執着是一種意念,一種念念不忘,誓以行之的意念,所以又稱之為執念。執着與固執有沒有不同?當然不同了。執着是經過思考,在整合了大量資料與證據之後,從而產生一種堅定不移、一往無悔的念頭,那是經過焠鍊的對所堅持的強大意念;固執者,只是憑個人喜好而對事情片面的堅持,是純粹的率性而為。
那麼是否應該執着?如果認為人生只不過是來到世上走過場,匆匆數十年彈指即逝,沒有所謂,那麼一切執着都是多餘的,因為“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所以“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百年之後,最艷麗的皮相美色,也不過是白骨一堆;縱有萬里江山,手握百姓生死又如何?從未看過歷代帝王的權力在今天還有絲毫意義的。惠能說得好,“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執念一起,塵埃四逸,終究是一場空。
然而,人生雖然沒有甚麼意義可言,但“太初有道”,“道”玄妙深遠,看不見、卻存在,存在又看不見,不知它是怎麼產生的。這是老子說的“道”,是一條無形,卻有規範,整個世界都是由“道”生出來的,都是“道”的體現。世界的發展就是依循“道”衍生而成的,人類的文明也是順着“道”而生發,自神權社會發展到皇權社會、民權社會,文明的進化莫不如是,有慢有快而已!總有一兩位天縱英睿之士,能在千載之前,道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一類的至理。
對於這種天之“道”,執着有其必要性。順之而行,那是“相忘於江湖”,逍遙自由;逆之而行,必導致“相濡以沫”的下場。世間之“道”,必循着“明德,親民,止於至善”的方向。止於至善,就是唯一必須堅持的執念。
王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