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暴力受害人委員會換一成員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佈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成員。成員由五人組成,除了律師公會代表改為律師郭逸熙外,其餘四人名單維持不變。委員會成員自二月五日起出任,任期為三年。
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成員包括法務局長、社工局長,律師公會代表郭逸熙、王柏煒及潘志明。批示中除列明正選成員,同時指派了候補成員。法務局及社工局將由其代任人擔任候補成員,其餘三人則分別由蘇建峰、羅錦其、黎妙玲擔任候補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