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諮委:清晰街市錄影減疑慮
【本報消息】《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正於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但有街市攤販日前指,市政署已安裝錄影鏡頭,質疑有關做法。市政署諮詢委員會委員李良汪稱,由於現行公共街市相關的法律制度嚴重滯後,過往不時出現攤位轉租或長期空置等問題,不僅浪費公共資源,更影響居民使用街市服務。他認為,公共街市屬公共資源,更新規範街市管理有其必要性。
對於是次當局在街市攤檔安裝監控鏡頭引爭議,李良汪指出,《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建議市政署可在公共街市範圍內錄影,以監察法律的執行,但現時法案仍在審議階段,且市政署在安裝鏡頭工作中與攤販欠缺溝通,引發是次問題。
李良汪表示,有關鏡頭已移除,早前安裝的鏡頭從未錄影;據悉,市政署亦將於本周與相關人士會面聽取意見,李良汪建議當局應藉此機會向經營者公佈日後鏡頭安裝的詳情,例如數量、錄影範圍及用途等;尤其個資辦對街市安裝錄影系統所提出的意見及注意事項亦應清晰說明,減少經營者疑慮。同時,應檢討相關事件,避免日後發生同類問題。
立法規管經營
李良汪認為,即使日後安裝錄影系統,但亦只屬輔助執法的設施,前線人員巡查仍會是主要執法及監察的手段,故日後法律通過至生效前,市政署一方面需向經營者做好法律宣導工作,減少違規情況;亦需加強前線人員的培訓,減少日後發生矛盾。
另外,他建議當局除透過法律手段加強規管,亦需優化街市經營硬件,為經營者及消費者創設良好的營商與購物環境。同時,社會正不斷發展,消費模式也在不斷變化,“重複舊嘅做法,只會得到舊嘅結果”,李良汪呼籲經營者與時並進,在經營方面需多考慮及符合社會發展所需;並建議當局以行政手段及鼓勵措施支援經營者提供更多迎合社會發展的銷售模式,增加消費渠道,吸引不同年齡層的居民使用公共街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