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品法促全民參與監管
儲倉選址硏合適 住宅存罐納新法
【本報消息】消防局長梁毓森、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賴東生、消防局燃料安全廳長勞杰志,以及法律輔助處長李寶佳昨日上午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危險品監管制度。有居民分別就危險品永久儲存倉選址、石油氣存放等提出疑問,梁毓森逐一回應居民。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正展開公衆諮詢。梁毓森指出,新法目的是推動全民參與危險品監管工作,共同承擔社會責任,解決現時部分危險品散落社區情況,統一管理危險品,能更有效地保護居民生命、財產及環境安全。
將完善交通配套
危險品永久儲存倉選址在路環九澳原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有居民對此感到憂慮,包括選址山上會造成運輸危險。梁毓森指出,選址在九澳山上,因三面環山,屬山中低窪地區,且遠離民居,較以往的臨時儲存倉適合。目前,選址已完成部分收地程序,消防局會配合工務範疇建設工作。未來,也會研究改善附近交通配套。
專業管理訂預案
梁毓森指出,消防局亦曾派員實地視察,認為環境合適;各類危險品在儲存上會作分隔,也會有針對性的滅火、探測及視像監察系統,並由專業團隊管理,設有應變預案。本澳現時常用的危險品包括石油氣、風煤樽及硫酸等,消防局有針對性救援方法,又強調政府已有長遠和安全計劃。
另外,有居民憂慮因不當存放石油氣罐而違法。梁毓森指出,現行法例規定每個住宅單位不得存放多於三罐總容積超過九十立方分米的石油氣儲氣罐。未來,存放超過三罐將受新法監管。一經發現,消防局會聯絡相關供應商即時搬走石油氣儲氣罐,若居民不配合和不願處理,會被處罰。
去年巡查四千次
梁毓森指出,當局主動及因應投訴巡查危險品儲存場所,去年共巡查逾四千五百次,巡查時發現到的問題主要是過量儲存及安全情況有改變,倘若發現食店存在安全問題,會轉交權限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