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註冊社工已逾一千二百人
議員認具條件籌備選社專委
【本報消息】現行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律規定,行使專業認證規管職權的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由十一名委員組成,其中,五名委員的產生辦法將由社專會聽取註冊社工的意見後決定。
議員吳國昌認為,過去籌備制訂社工專業法律時,政府對於由社工專業人員直選產生部分社專會委員持開放態度,只因在立法之前尚未有法定的註冊社工,因此暫定第一屆社專會委員全由政府委任。而在法律生效至今,依法註冊社工已超過一千二百人,故理應及早籌備下一屆由註冊社工直選產生部分社專會委員的機制。
吳國昌提出書面質詢,指根據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律設立的社專會其中五名委員的產生辦法,將由社專會聽取註冊社工的意見後決定。他要求當局交代是否同意由於第一屆社專會任期在一九年十月開始時,尚未有依法註冊的專業社工,因而暫不可能事先聽取註冊社工意見,但第二屆社專會理應依法聽取意見,決定其中五名委員的產生辦法?
他提到,第一屆社專會任期至二二年九月為止,而現時已註冊的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已逾一千二百人。政府是否同意現在已具備條件安排公平聽取註冊社工的意見,及早設立其中五名委員產生辦法的方案?
另外,在程序上,政府是否須在今年內安排社專會就上述委員的產生辦法提出方案公開諮詢註冊社工的意見,包括設定由註冊社工直選產生社專會部分委員的方案,以便明年九月依期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