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內僱拾手機據為己有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外僱早前在路氹某商場洗手間涉嫌拾獲他人遺留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日前被治安警拘捕,起回贓物。
被捕內地女外僱年約三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日前接獲一居民報案,指其早前在路氹某商場洗手間遺失一部手提電話。之後,事主曾透過定位程式,發現自己的手提電話曾在荷蘭園一帶出現,多次撥打自己的手提電話號碼也沒有人接聽,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
治安警根據失主提供的資料調查。本月十二日,警員在荷蘭園截獲涉案內地女外僱。經查問,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案發當日拾獲該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