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呑兩賭客五萬緩刑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宣判一宗巨額詐騙案。一名內地男子涉詐騙兩名賭客五萬元,於初級法院的供詞否認指控,辯稱與事主共同賭博。合議庭裁定其一項巨額詐騙罪改為巨額信任之濫用罪成,判囚九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陳某,內地人,缺席庭審,涉一項巨額詐騙罪。
案情透露,根據現場閉路電視錄像片段顯示,兩名事主一直在娛樂場賭博,陳某見狀與他們商討,三人一同前往帳房。兩名事主以五萬元現金兌換籌碼,並交予陳某賭博。惟陳某根本沒有賭博,趁機離開現場,將款項據為己有。
陳某於法庭的供詞否認詐騙,辯稱協助兩名事主賭博。初院合議庭指出,雖然能證實陳某不正當將金錢據為己有,但不能證實其是利用詭計詐騙兩名事主。裁定其一項巨額詐騙罪改為巨額信任之濫用罪成立,判囚九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