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中介騙客卅萬囚兩年半
【本報消息】一名地產中介涉以代客辦理手續為名詐騙買家三十萬元,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指控。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成,判囚兩年半,賠償三十萬元,不予緩刑。
被告何X基,男,約四十歲,地產中介,涉一項相當巨額詐騙罪。
案情顯示,二○一五年何X基向一名本地買家推介黑沙環某唐樓一個兩房一廳單位,單位業主開價二百六十八萬港元。買家隨後要求簽署合同,並計劃向業主支付一定數額訂金。何X基向買家謊稱物業有機會被司法機關查封,要求買家先過數三十萬元,再代其辦理拍賣手續。
法官宣判時指出,何X基承認製造虛假資訊,藉詞助買家購買物業,實際只是把款項據為己有。其於庭審中承認因欠下賭債一時貪念犯案。合議庭裁定其一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成,判囚兩年半,不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