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訪工聯宣傳瀕危物種公約
【本報消息】經濟局對外貿易處長方偉雄一行昨日下午三時訪工聯總會,就宣傳《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交流,工聯總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江銳輝、副理事長梁銘恩接待。
方偉雄表示,澳門於一九八六年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於二○一七年通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且生效至今。農曆新年將至,希望透過對外宣傳,呼籲市民在攜帶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前,先了解是否屬瀕危物種,並留意本澳及前往地對相關物品的進出口要求,以免違法受罰。
梁銘恩表示,“公約”明確規範受管制的各類動植物,確有必要加強宣傳,提醒市民留意,避免觸法。新年期間較多人喜愛的蘭花已被列為瀕危物種,即使人工培植的品種也已受到管制,沒有經合法申報將蘭花帶入境,可被罰款澳門元五千至十萬元。
同時,澳門居民過往也常在農曆新年前到內地“墟巿”辦年貨,當中部分品種都具有相應的進出口管制措施,攜入本澳需領有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因此呼籲居民循合法途徑購買,以免因小失大。
江銳輝表示,會通過屬下各工會和服務機構,宣傳有關訊息,幫助會員工友和廣大市民了解法律法規,避免誤墮法網。
居民如對瀕危物種的進出口規定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經濟局熱線(八五九七 · 二二三八、八五九七 · 二六三六)查詢,若發現違法進出口活動,可致電海關廿四小時熱線(二八九六 · 五○○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