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之後
這次純粹出於自發的《短劇匯演二○二○》,簡單統計一下,合共十三個劇組,逾一百二十人演出了十一個小品短劇,兩個全劇作品選段,裡面包含九個本地劇作。其中藝穗之友《口罩的小故事》、培正戲劇學會《店外》、婦聯頤康協會《月亮代表我的心》是新近的創作,一些經典的小品劇作如《錶的故事》、《鎖難開》、《我和姑姐旅行去》等亦因應時代、參演者而改編,有所創新。前文我說這次活動“致敬”意義十分濃厚,就是這個意思。至於“致敬”之後,如何維持這份熱情,又或對業餘戲劇發展、小品短劇創作等有長遠的影響,則仍有待觀察。
但從是次短劇匯演的情況,大概可看到關於場地及資助的問題。場地是澳門劇場發展的老問題,除了場地不足外,更是不同類型的場地不足問題。能夠容納這種一場多團匯演的,以官辦場地來說,似乎只有文化中心與崗頂劇院(只屬官方管理),但亦非最理想。像短劇匯演這類極“簡”的演出,大舞台倒不如大後台,由於鼓勵團隊間互相觀摩,觀眾席必須與觀眾席進出口相連,以便演完或未演的團隊進出又不干擾觀眾,舊法院黑盒做不到,即使文化中心,從觀眾席到後台距離也太遠。回想起來,當年綜藝二館辦戲劇匯演竟然是相對理想的,現在只能是有上下層觀眾席的崗頂劇院。
新政府班子上場後,政府在會見文化社團時經常提出“優質”、“專業”這些字眼,從專職業發展的角度去看,這些都是合理的,然而在“業餘”、“普及”、“文化平權”的角度而言,如何衡量業餘戲劇發展,它的“優質”、“專業”應該從哪一角度評估?像澳門藝穗會這樣一個堅持了三十多年的藝術行政組織,一直從事業餘、群眾戲劇、文化活動的推廣普及工作,我們該如何評價它的價值,才算公道呢?
(短劇匯演二○二○ · 三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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