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稅
稅,據《説文》謂:“租也。”這個解釋已過時。而戴侗説:“稅,田賦也。引之則凡賦取者皆曰稅。”而舜徽的解釋更較詳盡:“租稅二字本義皆謂粟米之征,今則多用引申之義。凡賦取者皆謂之稅,亦猶凡賃借者皆謂之租也。”
稅,粵音與“歲”同。記得當年蔣介石執政時,苛稅之多之重,令百姓喘不過氣,有童謠大概是:“萬事皆有稅,只有屁無捐。”連放屁幾乎也要繳稅。民間呼喊的“蔣委員長萬稅、萬稅、萬萬稅!”,究竟是擁護還是譏諷?則由吶喊者與聽者去解讀了。除了“萬萬稅”之外,更有發音欠準的,唸作“慢慢衰”,則明顯不是歌頌的“萬萬歲”,而是一句毒咒。
話分兩頭,撇開苛捐雜稅不説,正常的課稅是國家的需要,也是國民的義務。然則怎樣才算正常,亦即合理?那就要建立一套令到百姓能力可接受的稅制了。《管子 · 乘馬》的一章寫得很明確:“方六里,一乘之地也;方一里,九夫之田也。黃金一鎰,百乘一宿之盡也。”有説“方六里”是“方八里”之誤,意謂方圓六(八)里的地區要承擔一輛兵車的軍賦,包括養馬費、護衛兵車的盾牌兵、馭者等費用;方圓六里是九個農夫的土地,要負擔一鎰黃金,以供百輛兵車一宿的費用,凡此種種都是當時的稅制,今天説來,除了作為史料參考之外,已無意義。我們還是説説其他的名詞與字義。
文章説,沒有黃金繳付則用絹取代,“季絹三十三,制當一鎰;無絹則用經暴布。”鎰,是金的重量單位,二十四両為一鎰;季絹的“季”,以孟、仲、季為序,季排於最低,季絹即下等輕細疏薄的絹。而經暴布,是以荃葛織成的薄布。“季絹三十三,制。”這“制”即布長一文為“制”。文章又説:“一鎰之金,食百乘之一宿。則所市之地六步一豆斗,命之曰中歲。”句中的“市”字實為“布”字,即應繳納的布匹。“六步”的“步”,根據周制六尺為一步;豆斗字同斗,是量器。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