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穩外貿穩外資
內地優化跨境人幣政策
【中新社北京四日電】中國央行會同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資委、銀保監會、外匯局聯合發佈通知,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相關新規將自今年二月四日起實施,包括五大方面內容。
一是緊緊圍繞實體經濟需求,推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
境內銀行可在“展業三原則”的基礎上,憑優質企業提交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收/付款說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為優質企業辦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以及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跨境融資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等)在境內的依法合規使用。
更新名單認定標準
二是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的結算流程。
優化跨境人民幣業務重點監管名單形成機制。把“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企業重點監管名單”調整為“跨境人民幣業務重點監管名單”,由央行會同相關部門更新名單認定標準,完善名單形成制度和流程,支持外貿企業發展。同時,優化跨國企業集團經常項目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安排,並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對外承包工程類優質企業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便利化試點。
三是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投融資管理。
放寬對部分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使用限制,便利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取消對外商直接投資業務相關專戶管理要求。境內機構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跨境融資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在符合下列規定下,在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經營範圍內使用: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企業經營範圍之外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證券投資;除經營範圍中有明確許可的情形外,不得用於向非關聯企業發放貸款;不得用於建設、購買非自用房地產(房地產企業除外)。
港澳同名戶匯八萬
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在符合現行規定且境內所投資項目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以人民幣資本金進行境內再投資。外商投資企業使用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開展境內再投資,被投資企業無需開立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存款賬戶。
四是便利個人經常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
支持個人經常項目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開展。便利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接收港澳同名匯款。境內銀行可為香港、澳門居民開立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用於接收香港、澳門居民每人每日八萬元人民幣額度內的同名賬戶匯入資金。
五是便利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使用。
擴大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收入範圍,可接收從境外同名賬戶匯入的人民幣資金。除另有規定外,從境外匯入的人民幣資金不得購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