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行車稅首季徵收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二○二一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由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徵收,市民可攜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市政署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分分局、本澳八家銀行一百二十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詳情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dsat/eve
nts_detail.aspx?a_id=CC0
4EBDB0A24DEC9314ECE96D1B626B);又或登入交通事務局電子繳費網站或交通資訊站手機應用程式繳費,或可使用“澳門通(Macau Pass)”電子貨幣儲值卡及“澳門錢包(MPay)”手機電子支付服務(交易金額上限為一千澳門元)於二十五個自助服務機直接繳費及即時列印稅圈(自助服務機服務地點可瀏覽身份證明局網頁:http://www.dsi.gov.mo/kiosk_other
_c.jsp)。
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繳稅前必須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並在行車稅徵收期間及早繳交款項,以免因逾期繳納而衍生額外的罰款。車主在取得稅圈後,亦須按法律要求將稅圈張貼在車輛顯眼處,否則可被科處相等於稅款五分之一的罰款。如車主計劃棄用車輛,則須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並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車輛停泊在公共地方而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