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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
第A01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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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孫旭倡與內地規範監管

梁孫旭

樓盤五證齊仍爛尾難安心

梁孫旭倡與內地規範監管

【本報消息】澳人近期在內地置業損手爛腳的個案頻生,加上內地樓盤推銷電話無孔不入,儘管行政長官早前表示將加強把關在澳刊登的內地樓盤銷售廣告,提醒廣告需要“房產五證”。但議員梁孫旭反映,即使部分樓盤具備“五證”,但仍具有風險。他稱最近接到不少澳人在內地置業爛尾的求助個案基本都有“五證”,“不能話有五證就可安心”,居民必須謹慎。建議政府與內地建立協作機制,加強規範和監管在本澳推銷內地樓宇的廣告和推銷電話。

斷資金鏈易爛尾

梁孫旭表示,隨着近年粵港澳三地聯繫越來越密切,港澳樓價高的前提下,不少港澳居民選擇到內地置業。但三地房策及土地政策不一,若不了解情況,可能因為訊息不全面或地產中介宣傳訊息失實而“中招”,當發現問題時已求助無門。儘管行政長官早前曾表示規範內地樓盤廣告需“五證”齊備,但最近向他求助的澳人反映,不少爛尾樓基本都具備“五證”,故具備“五證”並非肯定安全的保障。例如內地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只規範相關項目投入一定資金才可銷售,但樓盤在興建過程中亦可能因資金鏈或各種原因斷裂,且“樓花”一定程度上有風險,居民亦難以辨別是否存在陷阱。

廣告不實易中招

他留意到部分內地樓盤廣告潛藏容易令人混淆的資訊,因為內地土地性質分商業及住宅用途,商業公寓土地使用權一般四十年,住宅公寓一般七十年,兩者在稅收、水電費、裝修規範等都有異。如橫琴有不少樓盤都屬於商業公寓,但廣告未有列明,他最近查看一個橫琴樓盤時亦發現原來是商業公寓。當居民發現貨不對辦時往往已付錢,苦主即使向內地消費者部門、公安局求助,最終只能透過訴訟處理,當中涉及聘用律師及需時。儘管打贏官司,但發展商亦可能已破產或捲款潛逃,可能無法追回資金。

同時,他又發現不少求助個案都屬於大樓盤,涉及的金額及人數眾多,這些樓盤在奠基時更廣邀社會名流及官員,令大家或被誤導,最終“中伏”;另外,有些廣告則聲稱可反租、強調回報率等,但往往到了一定年期後便不了了之,“有投訴個案反映對方聲稱可反租八年,但幾年後便斷租。”凡此種種,居民一定要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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