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學子弑母案開庭
【中新社福州廿四日電】二○二○年十二月廿四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擇期宣判。
騙親友百四萬揮霍
公訴機關指控,二○一五年上半年,被告人吳謝宇產生殺害母親謝天琴(被害人,歿年四十八歲)之念,網購刀具等作案工具後,於七月十日在家中將謝天琴殺害。作案後,吳謝宇謊稱謝天琴出國陪同其交流學習,騙取親友錢款共計一百四十四萬元人民幣予以揮霍。為逃避抓捕,吳謝宇先後向他人購買十餘張身份證件。二○一九年四月,吳謝宇被抓獲歸案。
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逃避法律追究,買賣身份證件,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
法庭上,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並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二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二○一九年五月廿七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北大學子弑母案”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出批准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