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物業登記局中附註
違法衛生惡劣工程擬斷水斷電
【本報消息】《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對於不遵守禁令的違法工程、不糾正安全或衛生惡劣的工程,引入斷水斷電措施,或在物業登記局中附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斷水電或在登記局附註,都是最後手段,希望起到阻嚇作用。
解滲漏水天知曉
對於是否可以解決滲漏水問題,羅司稱“冇話得都冇話唔得”,但值得在細則性討論時再議。
法案是修改行政篇,對於技術篇,議員林玉鳳及崔世平都指亦已不適時。羅司坦言由回歸前其任公職時已有意修改,至今仍未辦到,但當中有不少內容已廢止,並另立行政法規;主要剩下的是樓梯、房間面積等沒有太大爭議的內容,高度要求則在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中規範,感覺已無緊急性去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