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民偷壹
昨天說的是“牝雞無晨”。其實〈權修〉這段文字還有上文下理的。它說:“商賈在朝,則貨財上流;婦人言事,則賞罰不信;男女無別,則民無廉恥。貨財上流,賞罰不信,民無廉恥,而求百姓之安難、兵士之死節,不可得也。朝廷不肅,貴賤不明,長幼不分,度量不審,衣服無等,上下凌節,而求百姓之尊主政令,不可得也。”
商人在朝中掌權,今天幾乎大多數的國家都如是,特別是資本主義國家,財與勢成為孿生兄弟,財雄自然勢大,可以鬻官買爵,因此出現很多官商勾結的現象,財貨通過賄賂而往上流,今人說的“利益輸送”正是如此。因為是官,也因為財雄,可以橫行無忌。兒子犯法,可以輕輕帶過,繼而無罪逍遙;庶人有過,輒用重刑,甚至可以“砌生豬肉”。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由於財貨上流,賞罰不信,德淪禮斁,民無廉恥,要百姓為國家冒危難,要兵將為國家獻身軀,難矣也。
文章續說:“上好詐謀間欺,臣下賦斂競得,使民偷壹,則百姓疾怨,而求下之親上,不可得也。有地不務本,國君不能壹民,而求宗廟社稷之無危,不可得也。”文中的“壹”字何解?它是“一”字。莫謂“一字咁淺”。據戴云:朱本壹作一;按黃本改作“偷佚”,謂壹佚音同而誤。鄭注:嫥心於善。《周官 · 司徒》:“以俗教安,則民不媮。”鄭注:媮謂朝不夕謀。是苟且於朝令夕更之中,不能安於教,故云媮壹,而疾怨以興矣。“使民偷壹”,“偷”解作“偷一時之快”。(摘自《管子校釋》,顏昌嶢著,嶽麓書社)文章說:君主以欺詐手段騙人民,而官吏又徵重稅,只圖一時之功利,民間必然怨聲載道,要人民擁戴?難矣。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