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對手選民投票
不以普選票來選總統的用意,是擴大保留奴隸州份的權力。因此,美國總統選舉制由一開始,就是不平等的選舉人票制度。今天這制度予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比民主黨對手多四至五個百分點的優勢。要修補這漏洞,必須修憲。目前兩黨分歧如此深,美國根本上沒可能達成修憲共識。
現時美國有一個名為“全國普選票契約”的運動,呼籲各州集體同意把本州的所有選舉人票,都投給勝出全國普選票的那位候選人。目前,只有科羅拉多州支持這意念。
選舉紕漏之二:壓制選民投票。“保護民主”組織的負責人巴辛指出,二○二○年選舉,共和黨卯足全力阻擋黑人及少數民族選民投票。“我並不知道世界上有另一個先進民主國家的兩個主要政黨其中之一,把投資到壓制對手陣營選民投票,作為一種核心的競選策略。”
一串長遏制對手黨選民投票的策略,包括把合資格的選民剔除出選民名單,特朗普陣營積極損害美國郵政署的郵寄選票工作,又在一些多黑人人口的選區內撥打自動電話,誤導對手選民,妨礙其投票。而當中又以佛羅里達州最為猖獗。
二○一八年佛羅里達人還予那些曾犯過重罪的有案底人士以投票權,技術上把一百四十萬人重新納入民主參與程序中。眾所周知,美國黑人犯罪率偏高,所以這批重新獲得投票資格的有案底人士,基本上大部分都是黑人。共和黨人馬上開動腦筋阻撓這些人的投票意志,設置一系列的官僚迷宮,要這些前罪犯可以投票之前,先來與當局討價還價一番,才還其投票權。令人費解的是,選舉日仍有近九十萬人被剝奪了選舉權。每六個佛羅里達州合資格投票的黑人選民中,就有一個喪失權利。
(美國選舉:選舉建制之硬傷 · 十三)
沈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