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規
隨着智能科技發展,全球正推動自動駕駛車輛,本澳首台自動駕駛巴士亦已於十月下旬在澳大校園試行,可說配合建設智慧城市。雖說科技發展一日千里,但自動駕駛車輛始終存在一定危險。尤其是本澳這種地小路窄的環境,在智能鑑別路況方面更不容易。能否在本澳推行,相信還未到時候。
智能汽車早有外國批准使用,但亦有附帶條件,就是要有測試員隨車,當遇到突發事故或智能系統無法應對的情況,即要立即改為人手操控,以防意外發生。澳大校園自動巴士亦有此安排。雖則如此,美國兩年前也無可避免地發生一宗自動汽車撞人致死的交通意外。原因是智能系統沒有辨識到一名推單車橫過馬路的途人,而測試員當時正在專注於手機導致。
意外發生後,調查確切起因固然重要,但更讓人關心的是責任誰屬,由誰賠償死者家屬?智能汽車公司未必願意承擔責任,隨時將之歸咎於隨車的測試員。對於測試員來說,既然智能系統可以識別路面的物件,當然讓其操作。兼且意外發生時路況並不複雜,是系統辨識錯誤而已。還有是當長期隨車測試均沒有發生意外,很自然會放鬆警惕。
由此可見,完善規範智能汽車的法規不可或缺,本澳亦應完善法規,配合智慧城市建設。
秦 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