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四人一檯 酒吧每桌二人 堂食限至午夜
疫情反彈港再收緊防疫措施
【香港中通社十四日電】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再有反彈跡象,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長長陳肇始十四日在港宣佈,為預防第四波疫情,特區政府決定於十六日起再度收緊防疫措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
酒店房最多住四人
在收緊社交距離方面,陳肇始表示,食肆每桌食客人數上限由現時的六人縮減至四人,酒吧每桌人數上限減至二人;食客只能在餐桌上飲食,離開餐桌時,如婚宴敬酒時,不得飲食,要佩戴口罩;食肆、酒吧、夜店及泳池入座率不得超過總容量的五成;堂食時間縮短為上午五時至凌晨零時;繼續關閉蒸汽浴、桑拿等高風險設施。有關措施十六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廿六日。
對於近期出現Staycation(宅度假)群組,陳肇始表示,局方計劃將酒店及旅館列入表列處所,限制每間房最多住四人,除非入住者來自同一家庭;所有訪客須登記個人資料。酒店及旅館須確保接受檢疫及非接受檢疫者的房間分隔在不同樓層;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接受檢疫者在檢疫期間離開房間,並進行測量體溫等其他防疫措施。
收緊入境檢測檢疫
在外防輸入方面,陳肇始表示,將全面收緊對抵港人士的檢測檢疫安排。除了非高風險地區的機組人員及已取得陰性結果的豁免人士,中國以外地區抵港人士須接受病毒檢測,在指定地點等候結果,並前往酒店強制檢疫十四日。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領事機構人員,除總領事或同級外,均須隔離十四日。此外,自十一月廿三日起,由陸路抵港人士要有陰性結果才可豁免強制檢疫。當局亦在研究收緊第五九九H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的熔斷機制,延長禁飛航班的時間。
特定群組強制檢測
另外,陳肇始表示,行政會議十三日已通過《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五九九J章),規例提供法律框架,令政府可按疫情發展,指示特定群組接受強制檢測。譬如在疫情爆發時,指明的處所生活、特定職業、接近完成十四日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
陳肇始又指出,規例也賦權特區政府指明,如果註冊醫生臨床判斷懷疑某人感染新冠肺炎,可發出書面指示接受檢測。任何人若不遵守檢測公告或指示即屬犯罪,可被處以罰款二千港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在指定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者,可被處以第四級罰款及監禁六個月。有關條例將於十五日凌晨零時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