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青協倡細分夾心階層範圍
【本報消息】對近期推出的《夾心階層住屋方案》諮詢文本,大灣區青年發展協會會長黎鳴山指整體內容相對空泛,認為特區政府應從未來發展大局考慮房屋供應,以及年輕人在夾屋方案中的定位。
黎鳴山指出,在諮詢文本“夾屋政策”回應包括年輕人住房需求,但方案中建議的申請條件及夾心階層定義未有以青年住屋需求作為單項考慮。現時年輕一代與中年一代對置業需求不同,若在政策定位中合併兩世代需求,將致資源錯配。認為目前“夾心階層”範圍過度廣泛,可進一步分拆,並考慮新加坡組屋政策模式,增設對不同群體具針對性申請計劃,例如為夾心階層的青年申請者構建青年公寓,紓緩年輕人上樓問題。
此外,現時政府在吸引海歸青年的政策優惠與鄰近灣區城市相差甚遠。黎鳴山指政府應考慮在現有《夾心階層住屋方案》下增設申請條件和計分準則,撥出資源增設人才中轉房屋,先租後售,或只租不售,解決青年人才回流及外國青年人才落地澳門的問題。
文本中提出“夾屋”屬性為私人房屋。社會需要凝聚共識,確認是否將“夾屋”如同其他公共房屋一樣設置禁售期。黎鳴山表示,“夾屋”應只供政策定訂的需求群體居住,但為平衡“夾屋”作為私人房屋屬性,方案不應添加禁售期,但訂定特區政府為唯一可轉售對象,價格按照通脹決定。其次,方案未有提及日後業主可否出租已購入的“夾屋”,考慮“夾屋”涉及公共資源、屬性私人房屋,業主可行使租賃等權利問題,方案須明確立場、訂定適合的機制,避免市民往後投機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