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頭四食老本吸金勁
保羅麥卡尼身家八十億
神級樂隊披頭四(The Beatles)紅透上世紀六十年代,雖然一九八○年隊員約翰連儂(John Lennon)被謀殺後,樂隊已沒有再推出驚世佳作,不過卻阻不到他們的影響力,只靠過往的歌曲, 一樣賺錢賺到手軟。
據《鏡報》引述消息,Apple Records Limited去年給予披頭四的酬勞就高達五千○二十四萬歐元(約五億澳門元),唔使出碟都分到如此高額報酬,真係唔寫個服字都唔得。
披頭四由第一張專輯《Please Please Me》,至最後一張唱碟、七○年推出的《Let It Be》,合共推出十二張唱片,在美國共賣出超過十六億張,這個紀錄還未有人可以打破。六八年披頭四成立公司經營他們的業務,目的是維護他們的商業利益,這公司賺到不少錢,成績勁過許多現任樂壇一哥一姐,收入讓人眼紅。消息指該公司並不擁有披頭四的歌曲版權,卻僅用他們的名字於推廣或肖像權有關的項目,已經獲得天價收益。這些收益要分給還在世的成員保羅麥卡尼爵士(Sir Paul McCartney)、靈高史達(Ringo Starr),以及已故成員約翰與佐治夏里遜(George Harrison)的遺孀。隊中最有貢獻的當數約翰和保羅,前者創作歌曲合共廿六首,保羅也有卅二首傳世歌曲,成就超然。
根據Sunday Times Rich List富貴榜,七十八歲的保羅身家保守估計超過八億歐元(約八十億澳門元),他原定計劃會擔任英國格拉斯登伯里音樂節(Glastonbury Festival)五十周年紀念活動的演出嘉賓,可惜該音樂節因為疫情延期,唔少歌迷為睇唔到保羅的現場演出,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