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現金分享的性質及建立長效機制
現金分享計劃由前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於二○○八年提出,當時推行的目的主要是抗擊通脹,應對當年的金融危機衝擊,以及與本澳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金額由起初向永久居民派發5,000澳門元、非永久居民派發3,000元;經過13年,現今派發的金額已分別調升至10,000元與6,000元。
多年來,社會上屢有聲音,要求特區政府檢討現金分享,包括研究“派錢”是否能達到善用公帑之目的、就現金分享計劃建立長效機制,以及研究提高收取現金分享的門檻等問題。現任行政長官賀一誠曾於二○一九年表示,鑑於近年物價上漲,現金分享計劃作為對澳門居民的生活補貼,尤其對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有所幫助,認為計劃必須延續,但亦強調金額不能再提高,應到此為止。行政長官的表態,客觀地對現金分享計劃作了概括性的評價,首先是肯定“計劃”對低收入家庭的重要性,並已成為澳門居民的其中一個收入來源,以一家四口都是永久性居民計算,現金分享計劃讓家庭共獲得額外40,000元的收入,等於二○一九年本地居民每月就業中位數20,000澳門元的兩倍,所以貿然取消計劃將引來眾多社會問題,但“派錢”的方式又未必能達到善用公帑的原則,這是現金分享計劃的問題所在。
根據澳門財政局的資料,二○一四年至二○一八年澳門的財政總收入達到6,200億元,總開支則是3,850億元。按早前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立法會時表示,直至二○二○年,特區財政儲備總額高達6,544億元。過往,特區政府受惠於賭權開放及國家的自由行政策,賭收屢創新高,每年的中央帳目結算均有盈餘,與市民分享經濟成果實屬合情合理。但今年因全球疫情肆虐,澳門一至九月的政府中央帳目總收入僅781.8億元,當中已包括由超額財政儲備的撥款,但比起往年,收入仍減少兩成二,在財政支出不減的情況下,本年度的財政赤字幾無懸念。
現金分享計劃,主要目的是與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但當中央帳目為赤字時,特區政府在二○二一年財政年度中,還應否延續現金分享計劃,是一個值得市民探討的問題。事實上,行政長官早於今年十月出席公開活動時就表示,當局需再研究明年的現金分享計劃,卻隨即引來社會上極大迴響。正如上文所述,因現金分享對低收入家庭甚為重要,只要稍加思考,就能想像取消現金分享將引起部分市民的不滿情緒,但為甚麼行政長官仍然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筆者認為,那是一種顧存大局,是其是,非其非,作為澳門特區首長必須具備的擔當。
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五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從上述條文可見,特區政府在財政預算上,必須遵循量入為出的原則。在本年財政收入大減,需兩次修改財政預算,動用數百億元超額儲備的情況下,仍在明年度的財政預算中推行現金分享計劃實屬無稽。此外,由於現金分享計劃的目的是與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所以在使用上未有施加任何限制,金額可用在旅遊、保險等方面,但在明年經濟情況不明朗下,中小企的經營環境越趨惡劣,隨時關門倒閉,使失業率再創新高,並帶來一連串的社會問題。現金分享計劃既未能如消費卡般,將公帑全部用在刀口上,達到促進消費,提振經濟,援助中小企外,更因計劃本身的目的,與當前經濟環境存有極大的矛盾,加上基本法的規定,實不難理解行政長官之所以表示當局對現金分享計劃需再作研究的決定。因此,特區政府應藉本次疫情之機,重新研究現金分享計劃,並以法律法規方式,將其定性為與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透過將現金分享計劃與澳門財政年度的中央帳目結算盈餘掛鈎,建立長效的社會福利機制。當每個財政年度達到所要求的盈餘時,就啟動現金分享計劃,向居民發放現金,供其任意使用。
此外,考慮到以往現金分享計劃已成為澳門居民的固定收入來源,正如行政長官所言,有關金額對於低收入家庭是一個重要的補貼,貿然取消將大大影響居民生計。但因應財政赤字的情況,明年若未能啟動現金分享計劃(編者按:最新消息指政府維持明年現金分享計劃),但可推行疫情經濟援助,亦即類似現時消費卡的形式,目的除為補貼澳門居民的生活所需外,最重要是使公帑用得其所,發揮其公共利益的最大成效,包括落實將資金投放在澳門市場,在經濟復甦前,盡力支援本澳中小企。
綜上所述,筆者建議特區政府應立即展開對現金分享計劃的分析研究,以及貫徹執行澳門基本法在財政預算上量入為出的規定,透過推行經濟援助措施,取代明年度的現金分享計劃,並在金額的使用上施加限制,確保公帑能起到提振澳門經濟,保障民生的作用。
李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