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協參MIF硏討新仲裁法
【本報消息】澳門仲裁協會應國際葡語市場企業家商會的邀請,於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參展。協會副會長、大律師李金月表示,澳門具有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爭議糾紛平台的定位,期望令更多人認識並使用仲裁作為解決爭議機制。
李金月稱,是次參展目的是向大灣區及葡語系國家的企業及商會,推廣澳門的仲裁服務。認為澳門具有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爭議糾紛平台的定位,且仲裁服務是非訴訟爭議解決服務的重要類別,故應得到更廣泛的應用及推廣。
李金月指出,一般到澳門仲裁協會展位了解的與會者,大多數為到場參觀的本地居民、參展的葡語系國家的公司或企業,以及其他內地參展商等。有感是次參展宣傳效果不錯,希望明年有機會繼續參展,進一步推廣澳門的仲裁服務。同時,澳門新仲裁法亦於本年實施,直言對推動仲裁有正面作用,該會未來將在本地及大灣區作多方面參與及宣傳推廣,希望令更多人認識協會並使用仲裁作為解決爭議機制。
此外,該會亦參與了由國際葡語市場企業家商會及澳門律師公會聯合主辦的新仲裁法研討會,由監事華詩韻大律師代表協會任主講嘉賓。華詩韻指出,澳門於二○○五年由中國延伸適用“紐約公約”,使澳門的仲裁裁決可於全球多達一百六十三個成員國得到執行,且澳門的仲裁裁決亦可根據已簽訂的雙邊協議於內地及香港得到執行,有利於澳門向大灣區及葡語系國家推廣成為爭議糾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