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10月12日
第B12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酒後駕駛有何後果?

酒後駕駛有何後果?

平時大家出席飲宴飯局,可能都會飲酒助興,不過,有人貪圖方便,飲酒後仍會自行駕車回家。事實上,酒後駕駛屬極危險的行為,飲酒後駕駛者的視力會變差,運動反射神經遲鈍,酒駕肇事致傷致死的案件屢見不鮮,嚴重危害公共道路其他使用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酒駕者不但須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引發交通事故,更會對自己和受害人及雙方家庭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所以,大家必須養成“飲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

今天為大家介紹《道路交通法》中有關“醉酒駕駛”和“受酒精影響下駕駛”的規定。

醉酒駕駛

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倘公共道路上的駕駛者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即屬“醉酒駕駛”,最高可判監禁一年,以及禁止駕駛一至三年,還不排除其他法律規定較重的處罰。

值得一提,除了“醉酒駕駛”外,任何人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的影響而在公共道路上駕駛車輛,且其服食行為依法構成犯罪者(俗稱的“毒駕”),例如吸食了毒品後駕駛,亦可因毒駕而科處上述刑罰。

受酒精影響下駕駛

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受酒精影響”是指公共道路上的駕駛者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點五克但低於一點二克,或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由醫生檢查後診斷駕駛員受到酒精影響(例如無法對駕駛者進行呼氣酒精測試,駕駛者又拒絕進行血液酒精測試時,則由醫生檢查,以診斷駕駛員受酒精影響的狀況)。

正如以上所述,當駕駛者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則涉及“醉酒駕駛”;“受酒精影響下駕駛”則是指酒精含量較低的情況,當中再按含量的高低決定處罰的輕重:等於或超過○點五克但低於○點八克,可科罰金二千至一萬元;等於或超過○點八克但低於一點二克,可科罰金六千至三萬元,以及禁止駕駛二至六個月。

酒精測試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執法人員有權對駕駛者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如果駕駛者無合理理由而拒絕接受測試,可構成“違令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一年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以及禁止駕駛二至六個月。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三/二○○七號法律《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九十六、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

(如對本欄有任何意見,請致函宋玉生廣場三九八號中航大廈廿一樓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或電郵89872233@dsaj.gov.mo,並註明姓名及聯絡方式。)

2020-10-12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75268.html 1 酒後駕駛有何後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