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看螃蟹
有謂“一蟹上桌百味淡”,誠如汪元量《長沙詩》句云:“傍岸買魚仍問米,登樓呼酒更持螯。”把酒持螯,人生一樂也。時值陽澄湖大閘蟹登場,老饕們食指動矣。不過我對“大閘蟹”這三個字,頗有些惻忍。因為把大閘蟹緊緊地綑綁起來,實在太不人道。雖然蟹是一種食材,遲早被人吃掉。有謂“炒蝦拆蟹”,吃蟹是使牠支離破碎的。但在未上桌之前,打從牠被捕這一刻開始,便遭受到五花大綁的綑紮,不是一時片刻,動輒以日、月計,直至被蒸熟為止。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設使是人,情何以堪?
記憶中,鄰埠有人將捕捉到的老鼠吊起來,活生生的把牠燒死。燒鼠者因而獲罪,罪名大概是“吊佢老鼠”的虐畜罪;又如從街市購買活雞,綁住牠雙腳,倒吊而歸,同樣視為不人道。難道蟹不在生靈之列嗎?為甚麼厚此而薄彼?
《荀子 · 勸學》:“蟹六跪而二螯,非蛇蟮之穴,無可寄託者。”這是說:螃蟹有八隻腳,兩隻螯,除蛇、蟮的洞穴,就没有棲身之所。其實蟹有八跪,應是“六”與“八”之誤。跪,特指蟹足。這“六跪二螯”的長相,驟看之有些兇惡,張螯舞爪之外,更是橫行,因此引致“君子”們不滿。《元曲選》楊顯之的《臨江驛瀟湘秋夜雨》雜劇,第四折(正旦云):“正是常將冷眼看螃蟹,看你橫行得幾時。”對螃蟹恨之入骨。不過蟹之橫行,乃生理上的本能,猶如人之直行,一理也。只因牠是蟹,不如人,則何罪之有?
虎豹是直行的,若與螃蟹比,一是猛獸,而蟹者不過是蟲豸而已,没有殺傷力,除非牠受襲,否則不會傷人。然而虎豹受到國家級的保護,而蟹生則被五花大綁,死則拆殼除螯,粉身碎骨。以此觀之,人是欺善怕惡的。有謂“為虎作倀”,從來没有聽過“為蟹作倀”。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