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
黃之鋒警署報到再被捕
【香港中通社廿四日電】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廿四日到香港中區警署報到時被警方拘捕。警方指出,黃之鋒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
香港警方表示,二○一九年十月五日,有大批人士在銅鑼灣一帶集結,並且遊行至中環。該集結未按照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公安條例》所規定通知警務處長,屬於未經批准集結。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廿四日拘捕二名涉案男子,年齡分別為廿三歲及七十四歲,涉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該名廿三歲男子亦涉嫌在該未經批准集結中違反“禁止蒙面規例”。
警方向香港中通社記者證實,該名廿三歲的被捕人士為黃之鋒,另一名七十四歲的被捕人士為社運人士古思堯。兩名被捕男子將被落案控告相關控罪,案件將於九月三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