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語考》之“戇交”
周日掀開報紙首版頭條是騙的新聞。接二連三都是一樣的騙。騙的目的不外是財;騙的伎倆不外是色。
話説第一宗的騙案,依報紙的標題已知梗概:“有求必應枉調情,未曾眞箇夢難醒”;“戇男墮援交,被騙千三萬”。讀此新聞,我始發覺粵語有“戇交”一詞,原來典出於此。以這宗新聞為鑑,切記不可做“戇交”事。
第二宗騙案:“男友假追求,設踱水騙局,五旬婦網戀破財廿萬”。第一宗是女騙男,第二宗是男騙女。彼此彼此,沒有重男輕女或輕男重女,算是扯平。綜觀兩騙都由“網”而發生,如果給這網一個名稱,可曰“情網”。其實也並不恰當,正確地説,應是“無情網”,因為“網中人”是受害者。《淮南子 · 說山訓》:“有鳥將來,張羅而待之,得鳥者,羅之一目也。今為一目之羅,則無時得鳥矣。”揆諸今之張羅,豈止一目,而是先進的電子網,幾乎“實食冇黐牙”。不過古詩有:“南山有烏,北山張羅。烏自高飛,羅當奈何!”詩教訓“戇交”們:只要高飛,這羅網便沒奈你何。
第三宗騙案,標題曰:“賓仔裸聊,遭勒索報警”。這位賓仔報警,認眞夠醒,沒有金錢損失。相反,對方“賠了夫人又折兵”。不過所謂“醒”,不足效法,裸聊畢竟是不道德行為,會身敗名裂。裸聊之事,簡直是“蜑家雞”,見水唔飮得。有謂沙灣燈籠——何府(苦)!詞云:
聲嬌至姣,情場戇交,何曾進過香巢!破財千萬鈔。
徐娘悵寥,心旌曳搖,登徒挾款逍遙。淚流如浪潮。
——調寄《醉太平》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