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
莘莘學子開課,市面交通又趨繁忙。加上尚有一些道路工程,繁忙時段擠塞在所難免。為了疏導交通,交通警員紛紛出動,在繁忙路段指揮交通。雖則不能完全讓車輛暢通無阻,但總算起到一定效果。
交通警員指揮交通,除了規範馬路來車外,還要顧及途人過馬路。畢竟,途人在道路中屬弱勢,倘只讓車輛通行,途人即舉步維艱。分配合理路權,讓車輛和途人皆有時間橫過馬路,是立法者及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為此,斑馬線、交通燈等交通設施應運而生。立法讓途人在斑馬線優先通行,這是為了保障途人安全,完全可以理解。問題是個別途人視斑馬線為人行道,毫不理會車輛通行的需要。故亦常見有交通警員在斑馬線指揮,管制途人。
交通警始終人手有限,無可能照顧周全。近日即曾看到,有警員在鏡湖馬路與連勝街交界指揮交通,剛好鏡湖馬路車流擁堵,警員遂截停來車,放行連勝街的來車。惟該處剛好有一條斑馬線,這時途人並沒有停下來讓車輛先行,結果兩路來車均因不同原因停下。
由此可見,本澳的公民教育仍待加強。當局亦應多宣傳,途人橫過馬路前,亦應等待一定人數。
秦 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