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行是否過於倉猝?
早前有報章報道,連日天氣酷熱,午間氣溫高達攝氏三十四度,公眾泳池成消暑好去處,特區政府體育局自六月初起重開轄下游泳池,大受歡迎。近日,因應防疫需要,有關部門採取新的管理模式,以每日三個時段開放泳池,同時限制場內人數。由於使用者眾,包括新花園泳池、鮑思高泳池、氹仔奧林匹克游泳館等,在開門前已出現排隊人龍,打哂蛇餅。有人務求進入泳池,提早逾一小時到場等候;至場內人數達到上限後,場外仍有三數十人守候。有泳客有先見之明,帶備電風扇、飲品、椅子及食物。各個場地保安在場維持秩序。另外,由於現場輪候人數太多,與當局防疫減少聚集的呼籲背道而馳,恐有群集風險,且有中暑之虞。有泳客除下口罩輪候備受側目。
一、有違防疫減少聚集的原意
對於有關部門的上述措施,筆者與家人亦身受其害,因為筆者的小朋友每逢周日上午十一時到氹仔奧林匹克游泳館學習游泳,因為有關部門實施每日三個時段開放泳池,同時限制場內人數的關係,且每個時段相隔一小時,為了使小朋友能準時進入泳池上游泳課,筆者與很多家長一樣,必須帶同小朋友於早上十時便到場排隊。由於現時天氣酷熱,氣溫往往高達攝氏三十多度,且需在室外排隊約一個多小時,實在難頂,尤其小朋友在室外排隊一小時之久,已是身水身汗,然後進入泳池游水,身體一冷一熱很容易引致生病。另外,現場輪候人數太多,有群集風險,確實與當局防疫減少聚集的呼籲背道而馳。
二、有關政策的推行過於倉猝
公共政策是指一個政府在特定時期為解決公共事務或公共問題所採取的政策選擇,通常有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或後果。其表現形式主要以政府的法律、法規、決策和行動表現出來。一個公共政策的生命周期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階段,分別是問題的發生、問題的列入政策議題、解決問題各種不同途徑的選擇;政策分析、政策的採決和制定、政策的執行、政策的評估、政策的修改與變更,以及政策終結等八個階段。根據上述有關公共政策的定義,一個政府為某些公共事務或公共問題而制訂所需的政策作為解決的方法,按照公共政策的生命周期,一個公共政策從制訂至執行後,並不是代表已完結,而是在執行後,需要對其作出評估,倘若出現目標偏離,便需對政策進行修改,甚至變更。
筆者認為,有關部門實施此一新的管理措施前,有否按照上述公共政策的定義,科學化地制訂、推行和評估有關政策,包括充分評估會有那些不良的效果,又有否事先諮詢過相關利益團體的意見才實施呢?在實施後出現了這麼多的問題,又有否計劃聽取民意作出完善呢?
三、盡快作出改善的措施
對於上述政策措施出現未如理想的結果,且給人感覺其推行過於倉猝,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需盡快採取亡羊補牢的措施,以改善有關政策的效果。在綜合社會的意見後,筆者建議有關部門應採取以下的改善措施:包括當場外排隊人數明顯超過可入泳池人數上限,應派員向輪候者作溫馨提示,讓居民掌握情況,早作去留決定,以及冀有關部門將部分名額用作網上預約。另外,若泳館內人數在管控範圍內,如未到下一節的入場時間,可彈性提早售票以疏導人流,免人群在高溫環境下聚集。最後,亦建議有關部門可考慮將每日三個時段的間隔時間由一小時縮短為半小時,這樣便可減少市民在室外的排隊時間,免受酷熱的煎熬,避免人們長時間在太陽下活動,減低中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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