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立法禁成員國配合美長臂管轄
美國反對德國加大從俄羅斯輸入天然氣量,毫不掩飾要德國及歐洲捨近圖遠,向大洋彼岸的美國購買船運天然氣!
在美國壓力下,穆爾坎港堆積着一萬七千條天然氣管道,就差那一百多公里最後段未竣工。牛津大學能源研究所一位資深研究員接受《新歐洲》網站訪問,指出根據現存的“反制美國通過制裁法案實施的敵對行動法案”(CAATSA),美國要對“北溪二號”實施制裁是困難的,原因至少該法案是專為“(美國)與盟國協調實施制裁”問題而設,歐盟剛向美國發出了抗議照會,此照會得到二十七成員中的二十四國支持,幾乎是每個歐盟國家都抗議美國踐踏別國主權,實施長臂管轄。
根據現存的CAATSA法案,及提議的“保護歐洲能源安全澄清法”(PEESCA),如美國決定對營運穆爾坎港口的公司Sassnitz實施制裁,根據歐盟的“阻止法規”,是歐盟公司不得按照第三國家的立法來實施任何境外制裁的;該法規說,若歐盟公司因為不遵守這類制裁措施而導致任何損失,都要“由引起那些損失的一方來賠償”。此法案是反制美國對和伊朗做生意的歐洲公司實施制裁而立的。
華府早於去年十二月通過了“保護歐洲能源安全法案”,以此名目來針對參與“北溪二號”天然氣管工程的公司。當時瑞士與荷蘭集團Allseas正以兩艘船來鋪設一千二百三十公里長的天然氣管。由於美國要對提供船隻鋪管公司實施制裁,Allseas便暫停工程。後來,俄羅斯國營天然氣公司便使用有錨鋪管船(據說這種船不受美國制裁影響),接手完成計劃的最後路段——丹麥水域約一百二十公里的管道。
(美國制裁盟友,德陷能源主權困局 · 二)
沈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