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昨續審酒店業場所業務法
酒店新規擬要求協助緊急事態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案,政府代表列席。會後,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秘書黃潔貞出席介紹。陳澤武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法案新文本新增建議與政府合作的條文,場所運作應遵從政府的指導方針,全力提供政府在公共衛生、緊急事態、自然災害的情況下要求協助。
不允歧視入場
二常會昨日續審《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案,陳澤武表示,對於法案新文本新增與政府合作條文,委員會認為“政府的指導方針”、“全力提供協助”字眼未清,比較籠統,委員會關注“政府的指導方針”是否會以《特區公報》或行政長官批示為準?認為應縮窄範圍,政府代表稱將進一步研究,完善行文。
法案建議場所屬自由進出地點,不允許作出有限制進入場所的歧視行為,但場所可拒絕影響其正常運作的人進入或逗留場內,包括濫用酒精、吸食毒品、攜搶進入等人士。有委員關注一些高級場所不允許十二歲以下兒童及有特定服飾要求的規定,是否涉及歧視,政府解釋只要場所有適當公佈,例如在網頁或門口列明,不涉歧視。但是因性別、宗教、種族等原因,則涉及歧視。
文本建議,場所非法經營、場所未經批准修改、場所違反衛生運作及防火安全的規定,上述三項政府有權行使關閉場所的保存措施,以作整頓,最長為六個月。委員會提出六個月是否足夠?若半年內未完成,不可註銷其執照,程序上亦可上訴,細節仍待技術會議完善。
陳澤武指出,希望今天(九月一日)會議能完成文本的細則性審議,待政府提交最新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