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就業提技能計劃 下月起可各參一次
兩帶津培訓援失業低收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帶津培訓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帶津培訓計劃將於本年九月起開辦,符合要件的人士可分別參加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與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各一次。上述計劃的預算上限四億三千六百多萬元,包括學員津貼及院校運作費用。
屬第二輪經援措施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勞工局長黃志雄、職業培訓廳長張瑋昨日下午出席行政會介紹。張永春表示,為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的影響,政府制定行政法規,訂定參加帶津培訓計劃的要件及培訓津貼的發放安排。計劃分為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上述計劃屬第二輪經濟援助措施。
失業學員津六千六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方面,自二○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處於失業狀況,又或於二○二○年完成高等教育課程且處於失業狀況的澳門居民可參加計劃。學員在完成課程並參加考核後的兩個月內,成功就業或自己經營業務,又或在配合勞工局的求職登記安排下仍未能就業,可獲發放培訓津貼六千六百五十六元。如學員因可歸責原因而未能配合勞工局的求職登記或職業配對安排,又或曾不接受聘用而未能就業,可獲發放培訓津貼三千三百二十八元。
無薪假者獲發五千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方面,符合規定的商號經營者或聘有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最多推薦五名僱員參加培訓,符合條件且沒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亦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參加。完成課程及參加考核者,屬處於無薪假的僱員或自由職業者可獲發放五千元津貼;屬僱主安排僱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且沒有降低僱員的基本報酬,亦沒有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僱主可按推薦僱員人數計,每一名獲發放五千元津貼,上限五名。
預算上限逾四億三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黃志雄表示,上述計劃的預算上限四億三千六百多萬元,包括學員津貼及院校運作費用。張瑋表示,首期帶津培訓計劃全部課程在三月至八月底舉行,提供二千名額,九十六個班,共四千八百多人次報名參加,最終一千七百多人參加,已有一千四百多人次完成課程,其中有四百八十六人已成功轉介,四百二十六人處理了津貼發放程序,成功轉介率約為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