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8月18日
第A01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新經屋法今生效

經屋新法將適用“新隊”,去年底開隊的新城三千經屋申請仍適用舊法。

適用未來再開申請

新經屋法今生效

【本報消息】新“經屋法”今日生效,主要適用未來再開的經濟房屋申請。房屋局指出,已申請或已購買經屋的家團,包括去年的經屋申請(即新城A區三千○一十一個經屋單位)仍沿用舊法規定。

未完成做契設過渡

房屋局稱,為解決部分尚未完成做契的個案,新法修改持有物業的規定,尤其為新法生效前已申請、購買以及簽訂買賣預約合同的經屋家團設立過渡規定。例如過去有家團申請時符合資格,在揀選單位後持有私人物業;或因預約買受人死亡而單位繼承人持有物業,至今尚未完成做契的經屋家團,將可辦理做契。

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經濟房屋法》,新“經屋法”建議,家團代表申請年齡維持十八歲,個人申請年齡下限改為廿三歲。未來經屋分配恢復計分排序,評分因素包括家團結構、規模、居澳期間,成員中有否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家團中永久居民的比例等。

住不滿半年將受罰

經屋售價將根據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由行政長官訂定。轉售時必須以最初購買價售予房屋局,且需扣除為恢復單位的居住條件而進行的必要工程費用和尚未交付的管理費等,不再流入私人市場。另外,倘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沒有合理解釋,每年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日將被處罰。欲了解新“經屋法”具體內容可瀏覽政府公報或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zh/node-15)。

2020-08-18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64051.html 1 新經屋法今生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