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法萬二戶將減租
社屋法調升入息資產上限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申請社會房屋的入息及資產上限。其中家團的每月總收入金額介乎一萬二千七百五十元至三萬七千三百元,總資產凈值金額介乎二十七萬五千四百元至八十萬五千七百元。僅由年滿六十五歲人士組成的家團,總資產凈值上限為規定所指的雙倍。另外,因應新法調整了社屋的入息上限以及租金計算方法,約一萬二千個租戶將會減租。
養老金不列總收入
根據批示內容,一人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為一萬二千七百五十元、總資產凈值為二十七萬五千四百元;三人家團的月入上限為二萬六千○二十元、總資產凈值為五十六萬二千一百元;七人或以上家團的月入上限為三萬七千三百元、總資產凈值為八十萬五千七百元(詳見附表)。
申請社屋的家團須符合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上限的規定。每月收入以提出申請之日前十二個月的收入平均值為準;資產淨值以提出申請之日前一個月最後一日的淨值為準。
另外,僅由年滿六十五歲人士組成的家團,總資產淨值上限為規定所指的雙倍。由社保基金發放予年滿六十五歲受益人的養老金金額不納入每月總收入內。家團成員的配偶須載於同一申請表內,包括非為澳門特區居民的配偶。不論採用何種婚姻財產制,均須計算該配偶的收入及資產淨值。
多項因素統計分數
行政長官另一批示訂定了社屋的計分分配方式。根據現居住狀況,居於非常規房屋的得分最高,為一百分;居於舖位或閣樓為五十分;居於常規房屋為二十分。若居住的舖位、閣樓或常規房屋樓齡超過四十年,可多計三十分。
家團代表在澳居留時間方面,超過三十年以實際居澳時間每年一分計算,即三十二年為三十二分;二十一至三十年為二十分;十一至二十年為十分;十年以下○分。
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申請家庭的澳門永久居民比例、輪候時間、家庭內有否長者或殘疾人士亦會計分。當中申請後輪候每滿一年計算二十分。家庭人均收入得分以比對一人家庭維持生計開支計算,人均收入少於一人家庭維持生計開支為三十分,不多於一半為二十分,不多於一倍為十分,多於一倍則為○分。
租金計算分兩級別
另外,日後社屋租金計算方式設兩個級別:當家團總收入低於或等於維持生計開支時,租金為○。當家團總收入高於維持生計的開支,以家團總收入減去維持生計的開支後的百分之十七點五計算。按新方式計算,並配合經調整的社屋家團每月收入上限,約一萬二千個租戶將會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