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位遭佔拖車期間不慎刮花
本地男涉毀損電單車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早前涉嫌毀損他人的電單車,日前被治安警查獲拘捕。
被捕本地男子三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毀損”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宗涉及毀損電單車案件,派員跟進調查。車主指將電單車停泊在看台街某大廈停車場,之後取車時,發現座騎遭人移離原有位置及車身刮花,報警追究,報稱維修費約一千二百澳門元。
稍後,警員根據大廈停車場錄像監控系統,鎖定一名本地男子為犯案目標,日前傳召其到警區調查。經查問,有人供認因其電單車車位遭人佔用,拖走有關電單車報復,但不慎刮花該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