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關注中院裁決
工聯議員認同取消私校對沖
【本報消息】教青局向私校發出處理涉及教學人員公積金對沖事宜的指引。立法議員李靜儀表示,不少教師關注今年三月中級法院裁定學校不能用公積金供款對沖解僱賠償金的案件,早前亦收到教師查詢,故此工聯議員曾約訪教青局反映教師的訴求和意見。
李靜儀認同政府積極跟進及推出指引回應教師的訴求,例如學校須刪除公積金章程或勞動合同中以公積金的校方供款支付解僱賠償的條款,以及促請校方對二○一三年九月一日及以後被無理解僱的教師發放源於《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四十三條的校方供款等。
她期望當局繼續與各學校溝通,讓校方遵循和落實指引,保障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適時檢討實施多年的“私框”,聽取教育界對執行情況的意見,持續完善法律制度和教學人員的保障。
李靜儀表示,“私框”明確須為教學人員設立公積金,亦應關注其他學校員工。二○一八年一月一日實施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規定參與的僱員可按年資取得一定比例的權益歸屬,且僱主供款部分不可抵扣解僱賠償。建議當局繼續推動和協助學校參與央積金,加強學校教職員工的退休保障,讓人員多一個選擇,有助解決公積金供款和離職補償對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