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核制度助校發現學生長短處
教青局勉學校推行形成性評核
【本報消息】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行政法規草案,規定自二○二一/二○二二學年起,不得要求小學一至四年級學生留級,小學五至六年級整體留級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初中教育階段整體留級率不超過百分之八。
教青局副局長梁慧琪昨受訪表示,該制度已準備一段時間,當局過去曾兩次到各學校了解制度可行性及收集校方意見以作調整,學校均認同該制度具執行性,然後才將行政法規呈上行政會討論。
針對學子弱項輔助
梁慧琪稱,當局亦鼓勵學校推行形成性評核,即是學校除了安排紙筆測試外,亦會有口語溝通、實際操作等測試,多元評核學生學習能力,發現學生的長處和短處。她提到,新制度主要目的不在於留級率設限,而是讓學校能在更早時間知道哪些學生“追唔上”,從而提供針對性的輔助,家長亦可藉此知道子女的強項和弱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