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外僱吞六萬五公款還債
【本報消息】一名在速遞公司任貨運員的內地男外僱涉嫌挪用公司六萬五千多澳門元公款,日前公司查帳揭發報案追究,司警同日到速遞公司拘捕涉案男子,有人供認犯案。
被捕內地男外僱姓謝,三十六歲,貨運員。司警落案控以信任濫用罪,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二十一日,黑沙環一家速遞公司向司警報案,指有一名員工涉嫌挪用公款,要求追究責任。司警派員跟進調查。
瞞公司改收款方式
經調查,司警發現案中速遞公司與一家代收公司有生意往來,代收公司以月結形式向速遞公司付款,款項由涉案謝某代收,再交回速遞公司。速遞公司人員早前查帳時,發現代收公司仍拖欠五至七月費用,涉及六萬五千四百六十澳門元。經了解,代收公司指與謝某早已更改付款形式,由去年十一月開始實行,以每件貨計算付款,並會即時繳清費用,但速遞公司對謝某與代收公司更改了付款形式毫不知情。
同日,司警到速遞公司拘捕涉案謝某。經查問,有人供認犯案,由三月開始已挪用公款,並在每月底“填數”,但在五至七月已沒有能力“填數”,贓款全用於清還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