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芳扮增股火鍋店獲批移民
辯方質疑千三萬投資條件是否機密
【本報消息】前貿促局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控方昨日下午繼續就第十二嫌犯九點火鍋股東盛洪芳的重大投資移民案舉證。廉署證人展示,盛曾向第七嫌犯吳國壽公司職員楊淑津查詢自己個案進度的資料。吳是第四嫌犯,同一時間吳與張祖榮通話,亦有資料顯示二人約見面。
廉署在楊淑津的手機內,發現一張存檔日期為會面當日拍攝的手寫紙照片,顯示當日疑談及盛的申請個案,寫有“當沒見過領導,不能說出去”、“走後門”、“看文件”等內容。
及後,得悉盛的持股比例不符合一千三百萬元投資的審批條件,盛便以需時處理文件為由,向貿促局申請延期。廉署根據盛,以及九點火鍋另兩名股東的銀行戶口、賭廳戶口資料,判斷盛並沒有真正增加持股比例,因為他們在短時間內將整筆資金存入和提走。而增股前,盛的銀行存款並不足夠買股。
當提交了延期文件,張祖榮向下屬發“微信”語音,談及相關餐廳有股東增加股份,要求“去睇睇”,庭上播放了相關內容。而在吳國壽致電張約一小時,貿促局便有一通話記錄表,記錄着致電楊淑津要求補交股權證明、股權轉讓等文件。
請甄拆招終成功
從第六嫌犯余淑華、楊淑津的訊息內容得知,二人曾就此傾談如何合理解釋增股,余並着楊請教第二嫌犯甄溢全如何拆招,甄亦確有提供意見,最終個案成功獲批。
辯方針對張祖榮是否違反保密義務盤問證人,到底一千三百萬元的投資條件是否機密?張曾否對外透露?廉署證人表示,張的女兒曾向吳的職員透露,有通訊內容證明,而貿促局的投資移民準則文件蓋有保密印章,該署亦曾向貿促局人員確認不是公開資料。
辯方則質疑如此做法,公眾怎會知道如何申請投資移民?
庭審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