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樓花法
學者促監管樓花“擠牙膏”銷售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收回一系列閒置地,至今未有公開競投,現有可售樓花買少見少,發展商視乎市場氣氛“擠牙膏”開售樓花情況普遍。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早前在立法會表示,今屆會期內具備條件就完善樓花法作公開諮詢。有學者表示,發展商因應市場“擠牙膏”式開售少量樓花,營造市場銷售氣氛踴躍的現象,未來修法時應予監管。
政府開展修法研究
《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於一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惟該法主要完善出售樓花的條件,未有提及監管發展商樓花銷售方法、價格清單以及樓花款項專款專用等問題。
張永春上周出席立法會大會時表示,認同要完善樓花法制度,政府已進行相關研究,包括樓花款項的監管及樓花銷售手法,未必擔保到今年內做到公開諮詢,但期望今屆立法會具備條件就“樓花法”制度完善作公開諮詢。
銷售手法欠缺監管
有學者表示,樓花法已實施近七年,雖然實施過程中沒有太多糾紛,但樓花銷售方法一直欠缺規管,有需要進行修訂。現時法例祇規定發展商的樓花項目至少要達到地面層,並向當局申請准照才能銷售樓花,但項目獲批後,樓花單位的銷售方法、銷售進度、價格變動卻沒有完善監管機制,完全由發展商主導,消費者祇能被動地選擇接受。
特別是一直以來發展商以“擠牙膏”式推售樓花單位最受爭議,發展商完全可以因應市場氣氛推售樓花,更可以自由控制出售的單位數量,令自身立於“不敗之地”。有些樓花項目取得入伙紙已有三至四年,至今仍在少量“擠牙膏”式銷售樓花。近年發展商有感新樓供應日漸減少,現有樓花買少見少,寄貨可居,並不急於套現,寧願等市場氣氛回暖再開售,營造樓花熱銷現象。
消費者只被動接受
例如今次疫情之下,多個發展商普遍祇推售十多個或五十個單位應市,藉此測試市場反應,但參觀示範單位因有防疫措施,地產中介、睇樓人士需要排隊,形成百多人排隊睇樓的“踴躍”現象,倘銷售理想,發展商再加推單位。
此外,現時樓花價格普遍欠缺透明度,發展商毋須公開最終報價單讓各界參考,發展商可突然因應市場氣氛熾熱而臨時加價。面對發展商的銷售方法、銷售安排,消費者沒有議價能力,祇能被動地接受。因此未來修法時,應該規管樓花銷售數量,如一兩年內要推出全部樓花,增加市場供應,同時要增加樓價報價單的透明度,讓消費者清晰掌握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