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積金盈餘非經援措施
【本報消息】社會保障基金訊:特區政府今年連續第十一年作出預算盈餘特別分配,金額為七千元。
對於坊間誤傳有關措施對象是失業或有經濟困難人士,社會保障基金澄清,分配款項將直接存入合資格澳門居民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政府管理子帳戶,一般情況下,年滿六十五歲的長者方可申請提款。
社保基金表示,有關撥款旨在加強本澳居民的退休生活保障,並非特殊的經濟援助措施。居民如有手續方面查詢,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 · 二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