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港版國安法
國家安全包括有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政治安全、產業安全、資訊安全等方方面面,因此一個國家的國安立法往往包括多部法律。一個國家存在的根本在於主權,即對內最高和對外獨立的權利。而實現主權的最基本前提在於一個國家的生存安全不受威脅。因為主權是完全排他的,所以為實現此前提採取的必要措施也應是由最高權力機構制定。
二○二○年五月廿八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是中央政府採取的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地區安全的保障性措施。關於中國這一舉措,在國際上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等國提出了所謂的譴責和制裁威脅,在香港內部亦有一部分人期待以此繼續製造混亂,並宣稱香港內部未取得立法共識。
第一個問題,立法需要誰的共識?
從中央立法的角度,全國人大為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是一部全國性的法律,體現了全體中國人民的集體意志。一部法律的內容和實施若有不合適之處,即便是憲法,也會根據時代和需要依法進行修正,港版國安法也不例外。從香港的角度,國家層面立法並不妨礙香港未來就國安問題在不違背中央所定法條的前提下進一步本地立法。這就類似於國家外交權的問題,必須由中央政府訂立他國駐香港的領事協議,但不妨礙香港就日常領事管理事務依法制定行政法規。
第二個問題,如何更好地凝聚共識?
相對於英國殖民的歷史,實行“一國兩制”的時間還很短,因此制度實踐社會需要有個適應的過程,而國安法也需要在實施中讓部分未能理解的香港市民釋除不必要的疑慮。當家作主既能享受自由和便利,也需要承擔起更多的責任。當今香港的青壯年成長在最和平繁榮的時代,沒有經歷過日據時期的香港,沒有經歷過朝鮮戰爭西方對華封鎖下的香港,因此需要通過加強香港的國家安全教育從而凝聚共識,尤其是以青年人能接受和理解的方式。
凝聚共識還需做好民生建設,保障香港市民尤其是青年人的就業、住房和生活環境。香港市民能安居樂業,便不易產生不滿情緒,從而被慫恿參與到違法動亂中。
第三個問題,為甚麼港版國安法引發外部干預甚至是制裁威脅?
中國和美國的長期競爭是眾所周知的,其中的根本問題在於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國際關係歷史和邏輯是基於強國必霸,而中國始終強調和平崛起永不稱霸,也提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國際關係新邏輯。但目前為止,西方國家並不相信中國的邏輯,並認為中國一方面通過“一帶一路”、亞投行、對外援助等方式建立中國主導的國際關係體系,另一方面在現有體系中過多的爭奪了原本由美國主導的話語權,這次在應對新冠疫情過程中美國批評WHO偏袒中國就是一個例子。
因此,對於美國來說,動用一切手段遏制中國的發展就是美國長期外交政策的重要內容。而對英國來說,香港回歸並不是英國所願意看到的結果,因此追隨美國的政策既符合英國的利益也符合美國盟友的角色。換言之香港國安問題只是遏制中國的棋子,美英從本質上只會考慮自己的國家利益。
因為歷史原因,美英在香港仍有較強的社會關係和影響力,同時在香港還有龐大的駐港機構,半官方組織等。因此,西方勢力利用香港遏制中國是較為便利的選項,也會是長期存在的鬥爭。
第四個問題,澳門和香港在國安立法問題上有參照性嗎?
澳門和香港雖都是特別行政區,但是互有區別的行政實體,歷史和社會環境都有顯著區別,因此澳門和香港之間不必事事仿效。澳門除了廿三條立法,將來是否在國家層面立法或者在澳門也設立國安機構,必定同樣是由中央立法機構結合澳門實際情況決定的。
林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