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按內部準則批投資移民
甄溢全:不隨便透露審批準則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續審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前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指出,局方審批投資移民的準則無明確不能公佈,但其不會隨便向申請人透露。
甄溢全指出,審批投資移民時,由於涉及不少程序,政府又有自由裁量權,有議員曾為申請程序提出質詢。當中法律無規定投資移民標準,但貿促局內部有準則,且不會主動向他人透露重大移民或技術移民的審批及評分標準,會着一般人依照局方載於網上的指引和問題集。並補充,局方準則無明確不能公佈,但其不會隨便向申請人透露。
至於甄溢全前日表示,案中主腦吳國壽能接觸其他領導。甄溢全昨日解釋,對方沒有告知是否貿促局領導,其理解是對方有途徑了解他人申請情況。
辯稱付百萬手續費
問及九點火鍋股東盛洪芳涉欲不法取居留權,檢察官問其為何要提供一百萬給吳國壽?盛洪芳表示,當時初來澳,以為是手續費,沒有懷疑過對方。支付五十萬訂金幾個月後就取得“行街紙”,被告知九個月後會獲得身份證。
有關盛洪芳涉用股東金錢假裝自己在公司增股,藉此打造增大投資,符合投資移民申請。盛洪芳否認指控,辯稱是兩名股東鄺梨花和李志耀需要錢,原因是兩人是公司員工,不想他們的股份轉售他人,以往曾有員工賣股份,自己都會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