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六路邊電單車離去後投案
的士司機涉酒駕不顧而去
【本報消息】男的士司機日前駕車行經黑沙環中街期間,碰撞六輛停泊路邊電電車後不顧而去。警方透過涉事的士車牌尋獲司機,經酒精測試後證實酒駕,但有人只承認不顧而去,否認酒駕,供稱炒車後才回家飲酒。
涉事的士司機姓施,三十三歲。案情指出,治安警本月廿七日清晨五時四十分接報黑沙環中街與東方明珠街交界發生交通意外,目擊者報稱一輛黑的行經黑沙環中街轉入東方明珠街時,車頭撞到六部停泊路邊合法車位的電單車不顧而去;數分鐘後,涉事的士返回現場,視察撞車周圍環境後再次離開。期間該名目擊者曾呼籲的士司機報警處理,但不獲理會。
治安警根據目擊者提供之的士車牌號碼聯絡車主,經車主尋獲該名司機,於當日上午近九時,即事發近四小時後,施某到交通廳投案,承認不顧而去,供稱撞車後回到家中才飲酒,後再去交通廳,經酒精測試結果為零點九八克,否認酒駕。但警方表示,涉案的士司機在發生意外後沒報警處理,有顯示意圖逃避民事及刑事責任,因此,當局決定起訴司機酒駕及不顧而去,送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