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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0日
第B05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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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特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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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捽機壞習慣

罰則不重阻嚇難

路上行車應冷靜

鐵馬楔罅如玩命

△“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是本澳最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之一,根據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資料顯示,二○二○年三月至四月,兩個月間共檢控相關違規達七百七十四宗,即平均每月三百八十七宗,可見開車時使用手機甚普遍。

雖然有關法律規定,禁止司機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違者罰款六百元,然而邊開車邊使用電話隨處可見,尤其在等候紅燈時,很多駕駛者都會不自覺拿起手提電話刷朋友圈、臉書、發短信,甚至打機、“煲劇”,顯然有關罰則阻嚇不足,執法力度亦有加強空間。當局或應適時調整有關罰則,以增阻嚇。

△本澳車多路窄,部分駕駛者尤其“老電”司機,或因貪一時之快,總喜歡在馬路上左穿右插,甚至在一些轉彎位“楔”大車如巴士“車罅”。此舉十分危險,因“內輪差”關係,大車司機在轉彎時,會有視覺盲點,隨時撞倒“楔罅”的電單車,後果嚴重。

大車車身越長,形成“內輪差”便越大。小車“內輪差”一般為○點五米左右,大車“內輪差”則可達到一點五米至兩米。所以,奉勸“老電”司機,在一些路口或彎位,當看見大車準備轉彎時,要與其保持安全距離,讓對方先轉彎,切勿“楔車罅”鬥快。否則隨時危及自己生命安全;同時奉勸途人,橫過馬路時切勿從停泊路旁車輛“車罅”衝出馬路,此舉隨時釀成意外,累人累己。

2020-05-20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6150.html 1 新聞特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