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開人代會符憲法原則精神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中國全國人大十四日表示,適當推遲人代會舉行時間,符合憲法原則和精神。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推遲至五月廿二日舉行。對此,全國人大十四日回應稱,今年一月以來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屬於突發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可以採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動的緊急措施。根據疫情形勢和防控工作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適當推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時間,並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經濟社會逐步恢復正常等客觀條件具備時,及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符合憲法原則和精神,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
議案改為舉手表決
“疫情防控期間,要做好人大依法行使職權與疫情防控工作的平衡。”全國人大介紹,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十七次會議,以在京委員現場出席、京外委員以網絡視頻方式出席相結合的方式舉行,議案的表決方式由以往的電子表決器表決改為舉手表決,保證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權的及時、有效行使。
全國人大指出,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等法律雖然對採取網絡視頻方式舉行會議沒有作規定,但現代信息技術完全可以保證上述關於會議召開的要素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因此,特殊情況下通過視頻方式開會議事,在法律上是允許的。
視頻方式開會議事
全國人大指出,疫情防控期間,人大常委會採取視頻會議等方式開會,有利於在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的情況下,保證特殊情況下人大履行職權。採取網絡視頻會議,關鍵要確保參會人員即時、方便地表達意見,並按照意願表決。“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會議的實踐證明,在非常情況下採取網絡視頻會議形式的創新做法是務實可行的,符合憲法法律的原則和精神”。
“需要注意的是,以視頻等方式召開人大常委會會議,是在非常緊急又不便集中的情況下,為了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而採取的應急措施和特殊方法,不是平時常態化的會議方式。”全國人大也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適當推遲人代會舉行時間這一決定,是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的。
當前,中國境內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經濟社會生活逐步恢復正常,復產復工逐步接近或達到正常水平,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條件已經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