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撤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
【中新社北京七日電】中國央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宣佈,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推動中國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
當天發佈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明確,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境內證券投資額度管理要求,對合格投資者跨境資金匯出入和兌換實行登記管理。
同時,實施本外幣一體化管理,允許合格投資者自主選擇匯入資金幣種和時機。大幅簡化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收益匯出手續;取消託管人數量限制,允許單家合格投資者委託多家境內託管人,並實施主報告人制度。
央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還強調,要完善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風險及投資風險管理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針對這一新規的細節,央行稱,對於原僅擁有QFII或RQFII資格的合格投資者,默認原QFII託管人或原RQFII主報告人為主報告人,無需重新辦理登記。此外,合格投資者應在每個自然月初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其上月末境內證券投資對應的人民幣資產的最新規模,調整其外匯衍生品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