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公共行政領域的施政方針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早前列席立法會,發表任內第一份行政法務範疇的施政方針,坊間對文本有讚有彈,措施包括市政署的以工代賑、皇朝建設海濱綠廊、善用閒置地增建戶外空間,以及規範三年內不得重覆開挖等,各項舉措深入民心,獲市民稱許。在公共行政領域方面,誠如司長所言,本澳人口僅有68萬,但竟設有75個局級部門,首階段先大刀闊斧進行部門重組,獲不少公務員鼓掌。但筆者亦發現,有部分文本內容,仍難掩上屆政府施政遺風,令不少市民關注,下文將分析該等問題,以供社會探討。
總括而言,公共行政領域的施政主要圍繞全面改革、部門重組、電子政務、跨部門工作、人員管理及招聘、公務員培訓六方面着墨。文本提到公共行政改革的目標是要提升公共治理水平,建設廉潔高效、便民便商的服務型社會。
兩局電子化反差大
近年來,特區政府被市民普遍讚譽的部門,毫無疑問是身份證明局,該局的服務質量亦獲特首賀一誠認同,局長歐陽瑜亦因此獲提攜,晉升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身份證明局推出的一系列電子化措施,除了在幾年前已經可以在網上預約辦理服務,近年亦提供自助服務機,分佈全澳各區,供市民於就近地點辦理大部分證照的續期和更換。此外,該局推出的自動化領證服務,有效減省市民等候時間,亦大大紓緩了前線人員的工作壓力。客觀地說,身份證明局在電子政務及跨部門工作中,表現優秀,局內的改革便民便商。反觀領導電子政務的行政公職局,花了十年,連內部人員的年假申請都未能無紙化,兩者間產生強烈反差。
針對公共行政領域的全面改革,本屆政府只提出遇到的問題、計劃的方向和未來目標,但沒有在本次的施政方針中提出具體措施,致使坊間市民,甚或公務員團體都略為失望。從文本中可見,政府未來將就改革計劃進行諮詢,預計二○二○年第四季對計劃修改和完善。換言之,在非常理想的情況下,計劃有望於二○二一年第一季啟動,落實相關工作。
回想行政長官在履新時,曾力數“浪費是最大的犯罪”。以特區政府擁有龐大財政儲備的情況下,特首直指官員浪費金錢是大罪。言猶在耳,並引用電視角色“劉醒”的名句:“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每一屆政府的施政時間最短僅有五年,最長或有十年。在筆者看來,浪費時間其實比浪費金錢更可惡。同時,筆者相信行政長官對時間的拿捏亦甚為關注,方會上演主要官員一反傳統,各領域施政方針辯論時間改為一天,充分反映本屆政府把握時間,為民服務的決心。反觀上屆政府,在公共行政範疇花費了許多時間去研究、規劃和諮詢,無論統一管理開考、職程改革、“肥雞餐”、官員問責制等,哪項目不是用了幾年時間,最後不是無疾而終,就是如文本中所言:“針對公職招聘存在的問題,儘管相關法例已修改多次,但依然存在時間長、效率低的問題”,因此,在公共行政改革方面,不能再像以前只會空談口號,講好多漂亮的話,公務員或市民很喜歡去聽,但又是否能做到呢?
精兵簡政短時高效
在部門重組方面,本屆政府上任僅數月,碰巧遇上新冠肺炎的疫情。在抗疫工作上,不論經濟財政、保安,以及社文司範疇,都推出各項抗疫措施,防止社區爆發、提振經濟,成績有目共睹。但行政法務範疇也毫不遜色,在短時間內,將政府發言人辦公室併入新聞局、旅遊危機辦併入旅遊局、能源辦併入環境保護局;將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與禮賓辦合併;經濟局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以及將高教局與教青局合併。規模比起上屆政府着力推行的“精兵簡政”更大更廣泛,並為架構重整訂定原則,明言部門重整不能“越重組架構越龐大”,不容許“因人設位”,合併後領導主管的官位一定會減少,此番言論引來一片掌聲。首階段能做到如此,值得一讚,希望張司長能保持下去,持續推進下一階段的架構重組,例如研究將文化產業基金併入文化局或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建設發展辦公室併入土地工務運輸局,以及分拆退休基金會的職能,併入行政公職局及社會保障基金等架構重組的可行性。
在檢討人員管理及招聘方面,司長提出檢討授權制度及官員問責。授權制度由來已久,各級官員的權限亦源於上級授權或轉授權,但不同人員各有考量,致使授權制度因人而異,未能明確各級官員的權與責,亦影響執行官員問責制的客觀性。此外,要提高行政效率,不能單靠政府推行的行政程序優化來解決,還要適時打破各級行政程序的繁瑣,從根本上理順各級官員的職權。因此,檢討授權制度的確有其必要性,但未能在文本中提出具體的時間表,是值得關注的地方。
問責應擴及不作為
在官員問責制的辯論中,司長在會上表示,現有法例已有相應規範,並舉例前貿促局主席、前環保局長和前駐京辦領導,皆因涉嫌觸犯刑事罪行,已開展不同階段的司法程序。誠然,官員違法違紀自然要受法律制裁,但針對官員的不作為,或管理不善,社會仍期望特區政府能作出相應懲處,例如譴責或免職。官員問責制不應只着眼狹義的違法行為,而應是廣義的工作表現。例如近日審計署發佈的《歷年審計報告的跟進》,針對教青局的持續進修資助、治安警察局的人員出勤問題等,亦應是官員問責制的其中一個評分因素,對於屢勸不改,對審計結果視而不見,採用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官員,甚至像行政公職局般,在傳媒面前質疑審計報告,未能坦承過失的官員,更應作出嚴懲,亦有助建立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的形象,避免淪為無牙老虎。
在招聘和職程改革方面,正如司長所言,招聘制度需要完善,繞了一圈,又計劃把具有共通性職務的人員,採用類似中央開考的形式,由行政公職局主導開考,再按排名及意願分配至各部門。儘管兜兜轉轉,又回到過去,但筆者亦認同相關做法,以開考勤雜人員、司機和技術輔導員為例,其職務內容具有一定共通性。每一個部門單獨開考,均需獨立編製各階段的招聘建議書、草擬開考通告、編製考卷、租借場地等,均耗費大量的行政及財政資源。因此由行政公職局定期開考,最後成績保留兩至三年,將有助減輕各部門的工作壓力,提高開考的整體效率,讓部門有空缺時,可立即從名單中作出任用。預計有關措施,會額外增加行政公職局的工作壓力,屆時或需要實行行政長官早前提出的人員橫向流動,但大前提是要先就各部門的人員配置分析和研究。
公職開考縮短時程
在施政辯論上,張司長提出計劃以縮短開考時間、限制面試人數及收取報名費等方式,提高招聘效率及應試出席率,同時有助降低成本。筆者認為做法值得商榷。縮減開考各階段的時間,是可行的做法,但限制面試人數,將引來不公平的情況,亦有機會阻礙特區政府廣納人才。一般開考的最後成績由三方面組成,分別是知識考試、甄選面試及履歷分析,各佔不同百分比。有的考生擅長筆試、有的擅長面試,以筆試成績限制面試人數,將使整個評分程序不夠全面。此外,以高級技術員的開考為例,由於有專業範疇所限,大部分的報考人數僅有數百人至千人左右,能通過筆試的也只有二至三成,一般面試過程約數天或一周已可完成,所以限制面試人數並不可取。反而應加緊監督為甚麼有些部門能在半年內完成整個開考程序,有些部門則要近一年,甚至更多的時間,行政公職局宜從中了解原因,提供適切的幫助。為了提高應試出席率,減省租場成本,收取報名費是有其可取的地方,但在金額的考量上,必須要先與社會達成共識,方能推行。
回到職程的改革上,如司長所言,澳門的公職制度由來已久,牽一髮而動全身,任何改革都必須謹慎。例如早前提出的行政技術助理員(195)併入技術輔導員(260)職程,就應謹慎而為之。儘管《電子政務法》已經通過,並將於今年九月廿七日生效,但電子政務難以一蹴而就,執行性的工作亦不可能在法律生效當日就全部消失。盲目合併,為做而做,只會影響現有人員的利益和期望。試想,不問空缺地將195併入260,只會做成260的人員飽和,在執行性的工作未能全部被電子化取代的當下,只會引起同酬不同工的爭議,亦有違特區政府按空缺招聘的用人原則;同時,此措施將長遠影響人員梯隊的建立,所以,應避免將195拼入260,而應將195訂定為出缺時撤銷,任由其隨時間自然消失,亦就電子政務趨向成熟,給予一定的時間和空間。
重實務按表現提拔
在人員梯隊的培養方面,筆者一向認為應讓公務員從執行性的職務開始,逐步按表現提拔,依次履行應用性和創造性的職務,繼而按才幹升任主管及領導。那樣,無論日後在構思或推行政策時,方可面面俱到,理解每一個崗位的工作和困難,使管治更為貼地。每一個層級都應該有相應的幼苗,當260因195的併入而呈現飽和,長時間未能吸納社會人才,將使公務員團隊失去朝氣,亦有違開考的公平公正、任人唯才的原則。然而,考慮到行政技術助理員長時間為特區政府工作,熟悉內部的行政程序,在投考更高職程時,典試委員會可酌情從履歷分析中給予更高分數,以便招納具公共行政實務操作的人才擔任中高層公務人員的職務。
整體而言,本屆政府的施政,在行政長官賀一誠的帶領下,的確呈現一番新的氣象。為了能得到更多市民對政府施政的回饋,建議政府可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針對各領域施政方針的具體措施,收集市民的意見和滿意度,以便適時按實際情況,調整施政方針,使其更具針對性,解決社會上的民生問題,並定期收集數據,由市民對政府部門推行的措施作成效評估,亦不失為官員問責制度提供一個客觀的要素,使表現好的官員獲得褒獎,表現差的官員接受懲誡。
李 澄